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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换证可以委托办理

更新时间:2016-05-27 08: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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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1.申请增驾有什么规定?
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员,应在申请前Zui近的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否则不予增驾。同时,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3年以上,并在申请前Zui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1年以上,并在申请前Zui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3年以上,并在申请前Zui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1年以上,并在申请前Zui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Zui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2年以上,并在申请前Zui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另外,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这与旧规中的规定:“申请增驾大型客车、无轨电车的,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相比,新规更强调了驾驶员以往的“污点记录”。此外,新规中还增加了一条:“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记录。”
2.驾驶证有效期满了,应如何换证?不同的年龄阶段是否有不同的规定?
答:根据新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驾驶员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只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和驾驶证即可。
新规中,不同年龄阶段的驾驶员换证也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新规:“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可不可以由他人代理,需要什么手续?
 

答: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车辆管理所应当记载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名称、身份证号码、所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旧规定中未对他人代理给予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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